【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江苏“严格立法+创新制度”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30.07.2016  05:05

  田间地头种出来的瓜果蔬菜能不能放心吃;土壤、水污染等问题困扰着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滥用农药和添加剂……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展开专题询问,会议现场,江苏省农委、江苏省食药监局等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现场解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的问题。

   江苏省环保厅:让食品有更好的生长环境

  首先,良好的生长环境对于绿色健康的食品至关重要,省环保厅主要负责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基地周边污染源实施监管,并对食用农产品基地环境安全监测、评估进行指导。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严把食用水产品生产安全关

  而大家常在市场购买的鱼、虾等食用水产品的生产监管,则由省海洋与渔业局来承担。从2011年开始,江苏就率先在全国启动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行渔业标准化生产,让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更有保障。

   江苏省公安厅:查处食品安全犯罪活动

  当然,对于一些铤而走险,危害老百姓餐桌安全的不法分子,公安部门的处罚也决不手软。自江苏'利剑'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已侦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等犯罪案件921起。

   江苏省财政厅: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经费

  此外,所有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的保障和监管,都由省财政厅负责。

   江苏省食药监局:严把准入关,快速检验指导意见将出台

  “市场准入制度怎么落实到位?我们暗访发现,一些批发市场的检测人员大多没有按要求对进场农产品进行检测,再加上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市场准入制度形同虚设。”省人大代表张导提出他在调研中遇到的问题说,目前我省相当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准入制度没有执行到位,有些没有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有的是有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但是单位出于自身利益而没有认真查验。

  “下半年我们准备出台专门的快速检验的指导意见。”省食药监局局长胡晓抒表示,江苏现有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113个,农贸市场2707个,部分地区和一部分单位的确还存在准入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为了加强农产品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去年省食药监局和省农委签订了监管督促协议,今年还和省农委、省海洋渔业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准出的衔接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了农产品统一使用农产品产销凭证。同时,省财政还专门拨付了18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贸市场的快检。此外,今年,江苏将加强执法检查,严格监督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推进网络化管理,真正做到监管市场,落实到人。

   江苏省农委:明年将公布农产品禁产区普查结果

  今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调研,其调研报告提出,我省农产品产地环境治理不到位。去年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普查显示,全省一般农区重金属超标点位为4.5%,苏南重点区域超标点位达15%左右。部分地方工业“三废”未达标排放,水源污染较重。一些地方化肥、农药、畜禽粪便等农业面源污染还比较突出。

  “工业、农业面源、水体环境污染已经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叶菜类对重金属的吸附远远大于瓜果类。”对调研报告中提出问题,省人大代表顾正中也有同感,他提出,针对这一问题,如何划定农产品禁产区,江苏又会如何进行土壤修复和治理?

  “国家农产品禁产区划定办法即将出台。”对此,省农委副主任李俊超坦言,目前江苏还没有划定农产品禁产区,原因在于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应的办法,因此,目前只有四个地区进行试点。江苏为了做好禁产区的划定工作,从2012年开始就开始进行了专家普查,普查的资料正在上报,农业部经过专家审核以后,明年有望会统一发布。

  李俊超表示,在划定之前,江苏要构建重金属污染的预警体系,城乡结合部要设立预警监测点,明确责任,水体污染、农田污染的原因一部分是工业,也有一部分是农业,要加强农业肥料的检测和控制,防止污染物增加。

  “未污染的和轻度污染的土地优先保护,轻度污染和中度污染的安全利用,重度污染的严格管理。”对土壤治理问题,省环保厅副厅长蒋巍表示,今年5月,国家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很大程度上是把农业用地作为重点,江苏也要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作为工作重点。

   严格立法+创新制度,将剧毒农药赶出江苏

  专题询问现场,省人大代表荀荣提问说,一些小规模农产品生产和经营者往往采用的是简单落后的传统生产方式,滥用农药、化肥、添加剂,如何来监控由这类群体生产的农产品?

  以江阴市为例,省农委主任吴沛良说,这需要制度的创新,江阴的做法是把散户或者是一个区域的农产品种植户打包进行考核,整个板块做的好的,优先考虑给予农业资金安排,这种模式下,各方都参与进来,监管效果较好。

  把剧毒农药赶出江苏。立法就要更严谨。从法律层面上讲,法律明确提出要加快消除剧毒农药、高残留农药,但没有说什么时候不允许生产剧毒农药、高残留农药。

  饲料、农产品加工当中的添加剂,也是一个道理。不要等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添加剂造成了危害,才在法律上明确,这个添加剂是非法的。在立法上,应除了明文规定的允许使用的添加剂之外,其他的添加剂只要添加,就是违法的。事关老百姓的健康,要在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编辑: 郑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