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一审定实施方案挂图作战每天调度 江苏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10.12.2017  07:19

  交汇点讯 “成立监察委员会这一部分,缺少监委班子成员产生方式”;

  “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这一部分,辖市区一级改为县级”;

  “留置场所的使用方式要进一步明确”“建议在组织领导部分增加思想政治工作内容”;

  “实施步骤要进一步聚焦转隶组建”……

  江苏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上周召开会审会,对13个设区市的实施方案逐一“过堂”,顺利完成改革试点的重要节点性工作。日前,全省正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最近一个多月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等部署推进。“改革试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将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当好‘施工队长’,靠前指挥、统筹协调,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高标准高水平完成好。”省委书记娄勤俭表示。

  会审会上,省纪委办公厅、组织部、法规室、案管室、审理室等部门聚焦监察体制改革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组织领导等重点,对各地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现场答疑,审核实施方案并逐一反馈意见,修改定稿后签字确认。“实施方案审核通过,意味着有了‘施工图’,我们将严格按照‘时间表’完成各项工作。”审核通过后,无锡市纪委副书记方力立即告诉同事,迅速启动下一个步骤的工作。

  环环相扣、步步推进,改革一刻也不能耽搁!“越是重要关头,越考验政治态度和责任担当。”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卓庆介绍,要强化“对表”意识,按照总的工作要求,以任务清单明确市、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组织工作的22项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每天调度,确保全省上下步调一致、有序推进。

  这是一张非常紧凑的“时间表”——

  机构设置。随着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市、县编办将本级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建议方案提请同级编委审定,12月8日前印发机构设置文件。

  编制划转。12月5日前,市县编委正式印发文件,明确从检察机关划转的编制数。

  干部转隶。有序推进转隶干部名单研究确认、谈心谈话、岗位安排和任职事项等,确保12月31日前编制职数划转到位、干部任职到位。

  班子配备。各县(市、区)和设区市分别在明年1月上旬、中旬召开人代会选举产生监委会主任,同时监察委员会挂牌。省级层面将在明年1月中旬、下旬先后完成转隶和挂牌工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在省委统一领导下,试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凝聚起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集中力量抓好转隶。“不讲条件、不打折扣,确保人财物按时划转到位、工作无缝衔接到位。”改革试点启动后,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第一时间将有关涉及转隶范围的人员名册移交省纪委。

  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对检察机关转隶过来的同志高看一眼、厚爱三分,让大家在最短时间融入新的单位,增强政治认同感和归属感。”省纪委副书记王立平主动听取省检察院对做好改革试点的意见建议,“把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好传统、好作风融合在一起、传承下去。

  建立高效顺畅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将全力配合,按照规范要求协助做好留置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程流程、完善留置场所。”省公安厅厅长刘旸表示,全力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做好保障。

  此外,组织、编办等部门认真履责,统筹考虑各级监察委员会人事安排和干部管理,科学制定监察委员会“三定方案”。

  探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改革氛围浓厚,工作紧凑有序。各地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所有人员的综合培训。纪委人员侧重学习宪法法律,转隶人员侧重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培养既懂纪又懂法、守纪律讲规矩的专业化干部队伍,尽快进入角色,更好地履行职责。

  目前我省已建立联系督导机制,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13个设区市督查指导,把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交汇点记者 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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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