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破获首起利用微信公众号造谣案

19.06.2015  19:48

  中新江苏网南京6月19日电 (记者 周建琳)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披露,该局破获一起利用微信公众平台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这也是江苏省首起微信公众号因造谣被依法追究责任的案件。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副局长丁晓华通报了相关情况。2015年6月8日、6月14日,吴江辖区一名为“汾湖社区”的微信公众平台分别发布题为“北厍出现情杀案!事情众说风云!”、“网报吴江男子桥上上吊自杀!有些恐怖”两条信息,通过微信朋友圈在群众中广泛转发和传播。阅读量均超过1.9万人次。

  经吴江警方调查核实,微信所指的北厍和同里两个地方均未发生该公众号所传播的事情,这两条信息均为虚假内容。随后,办案民警根据线索在汾湖地区抓获“汾湖社区”微信平台负责人周某。经查,其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周某因涉嫌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

  警方坦言,现在,在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中的“公众账号”,俨然成为互联网中的“舆论领袖”。但是公众账号说的是真是假,却又让普通用户真假难辨,甚至成为传播谣言的“温床”。

  为此,国信办已发布“微信十条”旨在更好地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推动约谈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办网、文明办网。

  警方提醒,不要轻信微信上所发布的信息,另外,非权威渠道来源的消息不要轻易转发。(完)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