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江苏省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04.08.2015  11:52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刘捍东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江苏省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5年上半年预算调整和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厅长顾树生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江苏省2014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江苏省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江苏省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关于江苏省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5年上半年预算调整和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江苏省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省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处理,并在2016年1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