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 2015年1月29日在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
2014年,全省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受理案件1392440件,审执结1165234件,同比分别增长12.44%和9.52%,案件受理总量和审执结案件数量均位居全国法院首位。 一、依法惩治和预防刑事犯罪,增进平安江苏建设实效 全省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70826件,审结67008件,同比分别增长6.37%和4.85%,判决罪犯79434人,同比减少3.56%。一是依法惩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严惩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一审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爆炸、强奸、拐卖妇女儿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3258件4184人。严惩多发性侵财犯罪,一审审结盗窃、诈骗、敲诈勒索案件20451件27150人。一审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1511件11527人。二是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一审审结传销、走私、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案件1621件2113人。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一审审结此类案件538件,同比增长87.46%。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一审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20件1338人、渎职犯罪案件210件274人。三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决防范和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对5名公诉案件和14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宣告7名被告人无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死刑案件核准率为100%。 二、妥善化解民事纠纷,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619052件,审结525167件,同比分别增长5.61%和3.34%。一是依法保障涉诉民生权益。妥善审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一审审结民间借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医疗、住房等纠纷案件359020件。加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一审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2728件。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妥善审理涉军案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促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1595件,增强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效。三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纠纷前沿作用。全省人民法庭依法妥善审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共审结各类案件295691件。推动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促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