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标准将于2018年1月1日率先实施
近日,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DBS 32/013-2017)》(下称《卫生规范》)经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发布,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卫生规范》是新《食品安全法》发布实施以来在全国省级层面发布的第一个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将为江苏省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战略、让老百姓吃得放心提供标准保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管理条例》提供制度基础。
《卫生规范》旨在防控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内容主要包括选址、加工场所和设备设施、卫生管理、食品原辅材料管理、加工过程控制、包装和标签、检验、贮存和运输、产品召回管理、管理者等。该《卫生规范》既为食品小作坊业主提供了卫生参考标准,也为基层一线监管人员提供了日常监管参照,实现了“操作者有规范、监管者有依据、消费者有保障”。
食品小作坊指具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生产条件简单,从事散装或者简易包装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但不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江苏省现有食品小作坊1.2万余家,规模大都为3-7人,生产加工品种主要为肉制品、豆制品、淀粉制品和糕点等。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江苏省列为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试点。今年年初,省政府将食品小作坊公示栏制度建设列为“十大重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之一。截止目前,全省共登记食品小作坊2243家,建公示栏2155家,已超额完成2017年度既定工作目标。
下一步,省局将以宣贯《卫生规范》为契机,按照“示范一批、登记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积极推动政府加大投入,通过奖励、资金资助、减免场地租金、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实施食品小作坊提升工程,切实确保食品小作坊这项民生产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