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集中治理查办“吃空饷”行为

13.02.2015  11:12

  昨日,省检察院发布了集中治理“吃空饷”问题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呼吁公众对掌握的单位或个人“吃空饷”行为进行举报。

  根据我省部署,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检察院将这次治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和政策界限及监督电话和邮箱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据介绍,此次集中治理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如果发现上述情形,市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举报,一是拨打举报电话:12309;二是通过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原标题: 我省集中治理查办“吃空饷”行为 发现单位和个人“吃空饷”可向省检察院举报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