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2.05.2015  10:34

  江南时报讯(记者吕晶晶) 据中纪委官方网站昨天下午公布的消息,5月4日至10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了13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其中江苏省纪委通报了4起,涉及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利用公职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其中苏州一位中医院的副院长因违规为女儿大办生日宴遭到免职。

  江苏省纪委“五一”小长假后通报的这4起案件中,苏州市相城区望亭中医院副院长倪志敏违规为女儿大办生日宴89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无锡市文物交流中心党支部书记时建方借参加太原文物展销会之际,绕道前往大同市、浑源县、应县等地公款旅游,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阜宁县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科副科长吴巨怀先后8次违规收受礼金和购物卡合计5.7万元,并为他人谋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睢宁县城管局乡镇科科长张海波违规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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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