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统计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10.09.2015  09:10

 

  2015年9月3日,江苏省统计局、江苏省统计学会向省内各有关高校正式印发了《江苏省统计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该办法是根据近几年来统计科研基地发展运作的探索实践,结合形势发展对统计科研提出的新要求,在充分征求和吸收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2010年出台的《江苏省统计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修订和完善,并经省统计学会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修订后的《江苏省统计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较以前有以下特点:一是体系更加完备,由总则、申报与审批、日常建设与管理、附则等四章组成。二是对基地责任主体作了调整,由原来的省统计局、省统计学会在有关高等院校设置研究基地,改为由省统计局、省统计学会与有关高等院校联合设置并共同建设。三是对科研基地的管理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四是完善了信誉评估条款,规定连续三年不能达到统计科研基地建设要求的给予摘牌处理。 

  自2010年5月江苏省统计局、江苏省统计学会联合发出《关于在高校建立统计科学研究基地的决定》以来,江苏已有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学院、江苏大学、东南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徐州工程学院、淮阴师范学院等八所高校陆续经批准成为统计科学研究基地,在整合统计科研资源、构建与科研院校的学术交流平台、提升研究成果的社会价值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 统计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