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让农民卖粮不吃亏 额外收益再分配

23.06.2021  22:25

  6月22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张生彬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上线“政风热线”直播,就粮食收储、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他表示,要正视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把问题梳理出来,立行立改,更好地履行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职责。

  在姜堰市梁徐粮食管理所,4栋粮库只有1栋装粮,其他3栋里堆放的竟是墙体涂料。

  “这个情况确实属实。刚刚初步了解,去年12月之前,这个社会仓库是我们粮食部门租用放粮的,目前已经不再租用,具体情况直播后我们会详细了解,肯定不会再出现这样的情况。”  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二级调研员陈文炉说。

  按照《小麦国家标准(GB  1351-2008)》规定,小麦的含水量需要小于等于12.5%,但海安市等地收购现场,这个标准却不断上下浮动。对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处处长吴征光回应,12.5%的含水量是小麦的储存标准,不是收购标准,由于江苏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的影响,一部分小麦在成熟期水分会偏高,农民包括种粮大户,缺乏脱水条件,一般会在小麦收割以后就直接送粮库。而粮库会根据国家标准先收下来再通过烘干等手段进行除湿,到真正入库的时候,是符合12.5%的标准的。“江苏所有粮库都是现代化的仓容,而且所有的粮库都配备空调,还可以进行人工作业,确保进入仓库的小麦符合要求。

  “今年会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吗?”节目中,来自盐城的刘先生通过电话热线提出的问题,广受种粮农民关注。

  对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二级巡视员孙燕回应,最低收购价预案是国家为了提高种粮积极性,在江苏等6个粮食主产省实行的政策。最低收购价预案的启动要符合相关条件,即市场粮价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从今年的市场价格来看,  三等小麦每500克收购价在1.18元至1.32元之间,已明显高于最低收购价,所以目前不具备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的条件。

  “粮食安全是党政同责的重大问题,国家和地方都非常重视。”孙燕介绍,为了促农增收、为农服务,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江苏做了多手准备。目前,江苏的资金、仓容准备已落实完成,中央和地方储备的协调机制也保持良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收购前和收购过程中,都会不断对市场形势进行分析,引导农民实时售粮。在优化服务方面,除提供上门服务,早开门、迟收秤之外,粮食收购企业跟农民协商价格后,如遇后期粮价上涨带来额外收益,则需和农民进行再分配,让农民卖粮不吃亏。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政务服务可网上完成,给群众带来极大便利。但记者却发现,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政务公众号对群众诉求无反应,仿佛进入“休眠”状态。对此,张生彬回应,部分地方公众号处于“休眠”状态,跟老百姓互动不紧密,政策宣传不及时,他们将着力提高信息的发布质量,扩大新媒体的影响力。

  直播中,有群众反映,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满意苏粮APP很难让人满意,泰州兴化市粮库库容显示不准确,南通如皋市粮库定位与实际相差大……对此,吴征光表示,下一步他们将进行多方面工作:第一,要求全省各地对所有收购企业在APP上的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核实,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新。第二,要求收购期间每个收购企业明确专人服务,每天保持APP信息的及时更新。“后期我们考虑引入第三方做满意度评估,同时也会进一步对APP的使用进行跟踪和升级完善。”(陈珺璐)

来源: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