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举办《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专题培训

04.11.2016  15:35

  为做好《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工作,31日下午,市人社局邀请该条例的起草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陈健生处长来通作专题讲座。
  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是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全国首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方面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广大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以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依据,紧密结合我省实际,以保障基金安全为目标,系统构建了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内部控制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基本框架,全面规范了各方面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职责分工,强化了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对于推动形成多方齐抓共管的社会保险基金综合监督格局,必将发挥重大作用。
  陈健生处长从立法宗旨、立法原则、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督体系、监督对象、监督内容以及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
  全市人社系统相关人员到场聆听,市、县两级人大、财政、地税、审计、卫生计生、人行等部门相关人员以及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参保单位代表等也应邀参加讲座。  (市人社局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处    刘峰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