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12.10.2016 17:02
本文来源: 民政厅
各设区市民政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深入推进“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创建活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现将2016年度全省示范性社会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11月10日前。
二、申报材料
《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份,电子版一并报送。
三、申报方式
全省性社会组织直接向省民政厅申报,市、县(市、区)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严 磊,025-83590628, [email protected] 。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
管理局;邮编:210003。
附件: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
江苏省民政厅
2016年10月 9日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2.10.2016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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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