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级农业生态环保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23.05.2017  18:25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财规〔2017〕6号

  为加强和规范江苏省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江苏省省级农业生态环保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两大支农资金今年起“放管结合”
  近日,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明确,财政厅
省财政加大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支持力度
  根据《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江苏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和“263”专项行动要求,2017年省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2.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