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宣贯会在南京召开

06.07.2015  10:56

  6月29日下午,省人大财经委、省质监局在南京召开《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宣贯会,省、市质监局和省特检院相关同志参加会议。省人大财经委委员、预算工委副主任吕小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质监局副局长张前主持会议。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7月1日施行。是我省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有效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和服务功能,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的一部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
  吕小鹏副主任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并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完善安全监察机制、整合社会各方资源等四个方面阐述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他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学习《条例》,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法制意识;围绕贯彻《条例》,加快建章立制步伐;围绕落实《条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全力把《条例》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吕主任还要求各地、各部门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理顺监管体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切实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
  张前副局长要求全省质监系统要清醒认识当前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的严峻形势,充分认清贯彻落实《条例》、加强特征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要求全省质监系统认真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把握重点,将重点、难点和热点领域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促进《条例》的深入实施。
  省质监局特设局季本军副局长从《条例》修订的背景、目的,重点条款和实施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解读。(省质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