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灌溉用水定额》正式发布
10.02.2015 12:51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日前,我省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完成,成果已经灌溉、水资源、农业等领域评审通过,新编制的《江苏省灌溉用水定额》正式向社会发布,并自2015年3月1日起实行。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灌溉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农民用水权益,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灌溉用水定额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省水利厅联合河海大学、省级灌溉试验重点站等单位成立了江苏省灌溉用水定额编制组,负责全省灌溉用水定额的编制工作。
编制组按照《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导则》(GB/T 29404-2012)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编制任务和要求,编制完成了《江苏省灌溉用水定额成果报告》。《报告》将我省划分为六个省级分区,并选择了24个典型县作为本次调查对象。六个省级分区规定水文年型与设计灌溉保证率一致,确定各分区主要作物,通过观测与计算,得出了各分区灌溉用水定额。
灌溉用水定额是在规定位置和水文年型下的某种作物一个生育期内的灌溉用水量。基本用水定额是指某种作物在参照灌溉条件下的单位面积灌溉用水量。参照灌溉条件为:灌溉工程类型为土渠输水地面灌溉、取水方式为自流引水、灌区规模为小型、无附加用水。
下一步,我厅将更加注重《江苏省灌溉用水定额》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以定额为抓手,指导农田水利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促进节水灌溉发展,作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的重要依据,同时用定额加强农业用水管理。(供稿:厅农水处 农发中心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本文来源: 水利厅
10.02.2015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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