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法律顾问委员会围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01.03.2017  02:51

  为进一步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程,提高地方立法质量,2月22日,省水利厅法律顾问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开展法律咨询服务,4位厅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法律顾问对《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就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程序设置及建设管理要求是否合法合理可行,河道采砂管理中规定的部门职责以及设置制度是否合适,行政强制代履行、滞纳金设置是否合法以及与我省现行《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是否衔接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同时,还提出了在《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中增加生态环境保护、引入公益诉讼制度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