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江苏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情况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9月21日上午在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江苏检察通过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及公益诉讼试点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报告称,江苏省院通过出台检察官职权清单等规则将10个条线169项办案职权授予检察官行使,设立独任检察官2344个,检察官办案组714个,检察官独立决定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一审案件占全部案件的90%以上,入额院领导必须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为常态。
截至8月,全省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6985件,处、科长直接办案71639件,共占办案总数的70.5%,其中检察长直接出庭1276件次,形成良好示范。此外,江苏省院还先后制定出台《江苏省检察机关案件清单》《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量化规则》等文件,为基层一线办理案件、考核检察官办案绩效提供了明确标准,强化了办案监督制约。
在人员分类管理方面,江苏省院先后三次组织开展员额检察官遴选,遴选员额检察官4209名,包含占比62.9%的办案经历在10年以上“老检察”和413名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助检员。
在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面,江苏省院研究制定证据审查系列规定,明确诉前、诉中、诉后三个阶段对案件审查和证据把握的基本方法,对侦查活动监督事项实行案件化办理,通过强化现场复勘、实地走访等工作实现案件“静态审”向“动态审”转变。
报告还指出,江苏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确定的公益诉讼13个试点省份之一。试点期间,共办理诉前程序508件,提起公益诉讼62件,办理支持起诉17件,通过办案推进恢复、复垦耕地和林地4480余亩,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2.4亿元,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0.5亿元,成效明显。
此外,江苏省院还全力打造“智慧检务”,在全国率先建立检察门户网站集群,推出“案管机器人”“苏检e访通”“苏检掌上通”等一系列智能辅助系统,探索出一条科技助推改革、改革促进科技应用的新路径。
刘华在报告中指出,江苏检察机关今后将以“钉钉子”精神落实改革任务,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江苏版轻罪诉讼模式,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做好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检察官的工作,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稳步推进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工作,进一步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改革深度融合。记者丁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