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雷霆行动”的通知

08.10.2015  10:42

各市林业局:
  为了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省林业局决定于2015年9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代号“雷霆行动”。现将《全省集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到各基层单位,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林业局
                                                                                                                                   2015年9月30日
  全省集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省林业局决定于2015年9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代号“雷霆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当前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核心任务,综合运用打击、防范、治理整顿等手段,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规范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经营利用,完善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为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保驾护航,确保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顺利进行。
   二、主要任务
  这次专项行动要坚持主动出击,强化行刑衔接和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依法治理整顿一批重点行业和场所。各地要在做好日常执法打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打击以下行为
  1.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大树移植、非法经营加工木材、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
  2.野生动物繁衍栖息地、候鸟迁徙通道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重点地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互联网上非法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治理整顿以下场所和部位
  1.重要的林区、林场,城市周边苗圃、育苗基地,木材加工、储存、交易场所,木材运输的重点路线和交通要道,林区开垦和采石挖沙、开矿建厂项目实施地,道路等重点工程建设工地。
  2.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严重地区,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等场所,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车站、港口、边贸口岸等重要部位。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分为3个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9月30日至10月10日)。全面收集情报信息,深入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排查梳理一批重要的涉林违法犯罪线索;主动开展网上巡查,锁定一批存在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的网站和网络社交平台,获取案件线索。
  (二)打击整治阶段(10月11日至11月20日)。针对深入摸排发现的线索,集中采取专案侦查、挂牌督办、督查检查、约谈行业负责人等措施,突出刑事打击,集中开展整治,迅速形成强大声势。
  (三)总结完善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针对打击工作中发现的管理问题和防范漏洞,相关部门共同完善打击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和管理的水平,确保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经营利用更加合理、规范。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摸排线索。各地要充分调用各种资源手段,全面细致摸排案件线索。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海关、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联络,提请他们通报线索;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公安机关,运用专业手段开展网络巡查,强化对淘宝、微信朋友圈等网络交易平台的日常监测,力争发现一批有价值线索,对获取的跨省、跨地区线索、重大案情线索要及时上报,实现情报线索的集中研判和跨地共享经营。
  (二)主攻大要案件。各级森林公安机构要加大与公安机关协调力度,把大要案件侦办作为专项行动主攻方向,不片面追求案件数量,着力提升案件侦办质量,着重提高打击实效,针对违法犯罪链条开展全程打击。对顶风作案人员,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要领导要亲自带头研究侦查方案,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落实破案责任,做到案件不破,人员不撤,确保案件办结。对办案阻力大、查处难度大案件,要旗帜鲜明,排除干扰,坚决依法查处,严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上级单位要积极支持下级依法办案,必要时可以通过督办、参办、提办、异地交办等方式,加大案件侦破力度,确保办案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协调会商,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就案件性质认定、办案程序、鉴定及管辖等进行沟通,明确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
  (三)强化保护管理。资源管理、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要大力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根据本地区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坚持边打边治。要积极完善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巡护,加大对野生动物集散地、驯养繁殖场、重要交通线路的检查力度,深入林地征占用项目施工区巡查监督,清理整治非法征占用林地的工矿、厂房、沙厂等,有效预防各类破坏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要重点整顿违规审核(批)问题,加强和规范涉及林地和野生动物的审核(批)工作,确保依法行政。要增强服务意识,自觉提高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共同抓好资源管理工作。 
  (四)积极宣传教育。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与党委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制定周详的宣传方案,面向全社会,面向政府部门,抓好严打工作情况、重大典型案例、专项行动战果及国家政策法规的宣传,全力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要积极做好新闻线索、新闻素材及有关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发现重要新闻线索要及时上报,省林业局将从中拣选有重大报道价值的新闻线索组织宣传。要将执法实践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保证严打活动与宣传教育工作相互促进,以达到树立良好执法形象,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对敏感案件、事件要严格履行程序,严守宣传纪律,坚决杜绝出现媒体负面炒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省林业局成立由省林业局党委委员、森林公安局局长仲志勤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严格按照省林业局制定的目标任务要求,逐级细化分解,确保专项行动任务、措施及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具体领导、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
  (二)密切协作配合。一要加强内部协作。森林公安、资源管理、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通力合作,形成打击整治合力。二要加强警种协作。各级森林公安机构要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对跨地域案件要积极与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共享情报资源,共同侦控经营,积极开展区域间联合侦查打击行动;对异地立案请求协查、抓捕的,要大力配合、支持;对跨多个地区的重大案件,要呈报省林业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打击行动。三要密切部门合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海关、工商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争取他们对专项行动的支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共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以适当的方式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成效不大的单位,要严肃批评指正。对工作不主动、不配合,推诿扯皮,通风报信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情况。请各地自专项行动开始之日起,每两周汇总上报一次专项行动以来的战果(战果表见附件),专项行动的重大进展情况及大要案件要随时上报,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联系人:省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防火办)    张良贤
  电    话:025-86275454,18262636688
  附件:“雷霆行动”战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