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组织召开《江苏省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指南》专题论证会

19.06.2017  14:3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适宜养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20号)和《江苏省省级适老住区建设引导资金暂行办法》(苏财规〔2017〕7号)的要求,引导各地规范有序推动全省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6月15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常州召开《江苏省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专题论证会。副厅长杜学伦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李强主持会议。

杜学伦强调了编制《指南》的重要性和现实性,肯定了各地推进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的做法和经验,对与会人员针对《指南》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表示认同。他要求编制单位要认真梳理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指南》。同时,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尤其要注重对改造前后影音和图片资料的积累和保存。

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南京、常州、南通、淮安、泰州等部分城市既有住区改造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指南》编制单位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展开热烈讨论

杜学伦副厅长听取汇报并讲话

韩冰竹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