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可降解塑料购物袋条款推进实施预备会在南京召开

04.06.2016  05:37

  5月30日,《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可降解塑料购物袋条款推进实施预备会在南京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召开。会议由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召集,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及省内可降解塑料行业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重点围绕《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二十六条“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的落实工作展开了热烈讨论,并初步确定了后期推进工作方案。我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派员参加了会议并介绍了该条款制定出台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