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京召开
新华网南京5月24日电(记者陈席元)《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23日下午在南京召开。
《条例》由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江苏家庭教育工作正式步入法治轨道,对提高家庭成员素养,保障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制定是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有效路径,是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回应社会关切的实际行动。要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准确把握立法主旨、立法导向和特殊未成年人需求,进一步明确家庭、政府、学校、社会的职责义务,协同推进家庭教育发展。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大力学习宣传,完善配套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规定顺利贯彻实施,推动江苏家庭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
江苏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妇儿工委主任陈星莺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贯彻实施《条例》作了动员部署。她强调,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全面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要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工作协同、创新服务方式,确保落实政府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推进职责。要抓好宣传培训、完善推进机制、健全与《条例》配套的制度体系,确保《条例》实施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推动江苏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江苏省教育厅巡视员朱卫国表示,省教育厅正在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将通过强化家长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完善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以及建设家庭教育指导社会支持网络,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江苏省妇联主席张彤表示,妇联组织将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落实全国妇联“家家幸福安康工程”要求,打造“在你身边”的家庭教育服务模式,切实担负起支持服务家庭教育的妇联责任,用好妇儿工委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条例》贯彻实施。
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江苏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缪建东作了交流发言,他认为《条例》强调加强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专门人才培养,提出加强课程、教材与专业的建设,都是具有前瞻性的部署,南师大将发挥优势,进一步做好家庭教育学科体系建设和专门人才培养工作。苏州市网上家长学校、扬州市邗江区立智微教育负责人分别从加强家庭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