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常委会: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6月25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实施细则》《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规划》。交汇点记者 肖勇摄
交汇点讯 6月25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实施细则》《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规划》。省委书记娄勤俭主持会议。
6月25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实施细则》《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规划》。交汇点记者 肖勇摄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去年底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标志着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条例》精神,结合实际完善配套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要坚持正确方向,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切实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依规推进公开,按照中央《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要求,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抓紧编制党务公开目录,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稳妥有序推进,并做好风险评估、保密审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同志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建立由党委办公厅(室)牵头、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做好新时代江苏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断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决定,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地方性法规、成为全省人民共同意志。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突出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抓住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以及真正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以高质量立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法治保障。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全面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强化工作统筹,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切实发挥好主导作用,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立法规划顺利实施。
会议听取了关于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及省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筹备情况的汇报。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交汇点记者 耿联/文 肖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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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