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多举措保障女性平等就业
近日,在南京一家贸易公司工作的赵女士挺着孕肚来到南京市妇联投诉,企业因为她怀有身孕便给她调岗降薪,每月工资从原来的6000元变成了3000元,“我是响应国家‘全面两孩’政策才生二胎的,怎么才怀孕,单位就给我一记打击啊。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很快就要开庭了,请你们也帮我呼吁维权。”赵女士面对妇联“娘家人”大倒苦水。了解到赵女士的情况后,南京市妇联第一时间和企业所在的辖区劳动监察部门取得了联系,并表示“我们会同劳动监察部门陪你一起出庭,必定会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南京市妇联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面对比往年增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类来访、咨询,市妇联一方面提醒女性在就职时要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呼吁用人单位要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今年,南京市妇联加大源头维权力度,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对即将出台的南京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反复研讨,提出的建议得到了牵头部门的认可。“今年,市妇联还将参与《南京市企业集体协商条例》的制定,积极传递职业女性的诉求。”南京市妇联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自2016年4月,为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权利和劳动权益,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妇联联合出台《关于促进女性平等就业权利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之后,江苏女性为自己争取劳动权益的意识显著增强,像赵女士的个案维权在江苏并不少见,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和妇联携手同心为促进女性平等就业共同努力。
江苏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局长经洪斌坦言,《意见》中已经明确要求任何单位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企业遵守各项女性就业和特殊保护政策的情况,也将纳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征信系统,对存在严重侵害女性劳动权益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还应安排专人上门约谈并督促整改,必要时联合妇联组织向信用部门和社会公布。”
记者梳理《意见》内容发现,一旦女性遭遇就业性别歧视,一系列维权路径便同时打开。经洪斌也为遭受就业歧视的女性支招:“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建成全省劳动保障监察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全面覆盖电话、网络和窗口等各渠道接收的举报投诉信息,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省联动受理’,方便女性就近就便维权。”据统计,2016年江苏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共受理举报投诉3.47万件,查处案件2.02万件,其中涉及妇女投诉案件1.04万件。
2016年6月,为进一步细化落实《意见》,江苏省妇联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加强女性就业和劳动权益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女性就业和劳动权益。
江苏省妇联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各类专项检查中,专门加入女性就业权利、劳动权益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内容,“去年,围绕女职工较多的餐饮服务、服装纺织、家政服务、医疗服务、美容美发等重点行业和企业,劳动监察部门已邀请妇联干部一起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提升维权效能。”
当发现有侵害女性就业权益的用人单位时,劳动监察部门可以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责令改正等措施;对涉及女性劳动权益侵害的案件,各级妇联组织会主动协助劳动权益受侵害的女性向人社部门举报投诉或仲裁,支持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女性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政策援助和心理疏导干预。劳动部门则及时启动绿色通道、缩短办案周期,快速维护就业女性合法权益;当用人单位、中介机构侵害众多女性的平等就业权益时,妇联组织还将适时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为江苏女性平等就业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