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工作率先正式启动

10.03.2015  20:28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苏州市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开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对符合条件的中外资企业借用外债余额实行比例自律管理。在国家外汇局江苏省分局的精心组织、全力推进下,试点区内中资企业长江润发(张家港)重工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借用外债200万欧元,资金已经顺利入账。这一单业务,标志着江苏省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允许注册地在苏州市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区域内的中外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为区内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管理,外债余额不超过其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倍。二是区内企业借用外币外债资金,可以按规定结汇使用。三是区内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适用区内或区外的外债规模管理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加快推进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改进企业外债管理方法,在本外币外债一体化管理框架内,对中、外资企业外债实施统一比例自律管理。此项试点政策使得外资企业的外债规模突破了投注差的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资企业借入外债并结汇,使中资企业在借用外债方面享受到与外资企业同等待遇,从而拓宽了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有利于打造中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同时,试点对于便利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区内企业跨境融资,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新“融十条”精神,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探索推进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都有着积极意义。季伟

编辑:枫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