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三五”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十三五”省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08号文)精神,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就《江苏省“十三五”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资质条件、富有创新精神和丰富经验的供应商参与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2、项目名称:江苏省“十三五”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项目
3、工作内容:在总结“十二五”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开展规划研究基础上,针对“十三五”期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特点,进行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专题研究,编制江苏省“十三五”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完成期限:2016年6月30日
6、采购预算:98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具有市级以上“十二五”或“十三五”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相类似规划的编制经验,或者具有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的经验;
(2)供应商研究团队需配备3名及以上高职职称、5名及以上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3)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承担的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研究项目业绩曾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
3、本项目可以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须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4、本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质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2月25日17时前,以传真(传真号025-86599626)或其它有效形式与招标人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1306室)确认参与报名(投标报名表见附件),经初审后招标人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给投标单位电子邮箱。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传真号025-86599626)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招标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请于2016年3月8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3月8日9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二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晓峰 联系电话:025-86599626。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邮编:210017。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2月16日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十三五”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项目 | 项目编号 | 苏国土规(2016)1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
投标单位地址 | 邮 编 | ||
投标单位联系人 | 电 话 | ||
电子信箱 | 传 真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年2月25日17时 | ||
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
投标人在2016年2月25日17时之前递交或传真本“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人处视为报名和购买标书。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信息,后果自负。
联合报名的需另提交联合协议,格式自拟。
为了保证各招标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流标率。投标人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一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的投标人,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