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已实现基本覆盖
中新网南京5月31日电(通讯员 高峰)5月27日,国家十部委江苏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认定会在南京举行。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张学勤宣读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认定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结果的通知》。通知指出,截至目前,江苏省在治理成效及设施设备、治理技术、保洁队伍、监管制度、资金保障方面基本达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要求,认定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已实现基本覆盖。
据悉,江苏全省共14837个行政村,近19万个自然村,全省人口约7900万,农村人口约3000万,是中国人口密度和城市化率最高的省份,2014年城市化率达到65.2%。“十二五”期间,江苏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用3至5年时间完成近19万个自然村的环境整治任务,普遍改善全省村庄面貌,其中,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村庄环境整治行动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经过5年时间,通过全省上下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协同努力,全省共完成18.9万个自然村环境整治,建立了覆盖建成区以外所有自然村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并健全了长效管护机制。
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有乡镇垃圾中转站1100多座,基本实现建制镇垃圾中转站全覆盖。建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超过96%,构建了“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治理体系,同时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建立了“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长效管护机制。在2015年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百姓满意度调查中,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村庄环境整治满意率分别达到89%和88.8%,分别较2014年上升1.7和3.1个百分点,居各项调查结果前列。2015年底,江苏省顺利通过了住建部等十部门组织的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综合评估。
下一步,江苏将重点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覆盖所有自然村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三是支持苏州、南京等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十三五”期间,江苏将着力实施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作为乡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重要内容,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筹、综合治理”的原则,统筹城乡垃圾治理,力争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畜禽粪便、工业危险废物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编辑: 郭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