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条例》座谈会在南京召开
31.12.2015 12:32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网
《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条例》已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2月30日下午,省人大、省政府联合召开条例学习贯彻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
蒋宏坤在讲话中指出,《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立法的“空白”, 为我省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法治化水平提供了法律依据,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他强调,《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加快全面小康建设的需 要;是提升农业开发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需要;也是完善涉农法律体系,加快法治江苏建设的需要。
蒋宏坤对贯彻实施好《条例》提出要求,他说,各级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全面深刻地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加强协调配合,统一思想,切实贯彻好《条 例》,一要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三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全面贯彻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农委主任张京霞主持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根平就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进行了部署,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厅,盐城市、泗洪县政府负责同志在会上围绕学习贯彻《条例》作了交流发言。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省、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网
31.12.2015 12:32
故
事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