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明海副主任参加《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

01.03.2016  20:58

  2月24日,《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京召开,我委汤明海副主任参加会议。《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级地方层面出台的第一部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将全省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成熟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已通过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仲梓做重要讲话,指出贯彻实施好《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对建设“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高全民素质、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大意义,是实现文化惠民生、全面奔小康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做好统筹规划、协调发展,要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注重务求实效、便民惠民。各有关部门要着眼创新点,探索改进机制、提升效能,改变传统公共文化单一的供给模式,探索“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公共文化服务的新途径,找准切入点,推进资源的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