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社厅厅长谭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08.09.2017  04:21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展示地方人社系统风貌,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江苏省人社厅厅长谭颖,请她介绍了江苏省人社系统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中,在人社工作各方面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主要成就。

  记者:请您先概要地谈一谈这5年,江苏人社部门在保障改善民生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重要成就?

  谭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明确指出 “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做好人社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根本遵循。

  五年来,全省人社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部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 “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 引导预期” 的民生工作思路,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着力创造公平的就业机会,加快完善全民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构建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保障机制,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一是城乡就业更加充分。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连续12年超百万, 去年达到143.22万人的历史新高;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0%左右的较低水平。 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有力,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率达73.3%, 城乡“双零” 家庭始终保持动态清零。 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加强, 2012年以来累计培训城乡劳动力1396万人。 今年4月, 江苏作为2016年度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五个先进地区之一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二是社保体系更加完善。率先全面建立并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率先创设并调整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率先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由2012年末的95%提高到97%以上, 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分别比2012年末增加44.4%和64.3%, 城镇职工医保、 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85%、72%,分别比2012年末提高5个和2个百分点。

  记者:刚才您提到, 今年4月国办对江苏省的就业工作给予通报表扬。 请重点介绍一下江苏省围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谭颖:近年来, 全省人社系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全力打造新的就业增长点,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就业结构不断优化,一、二、三产就业结构从2012年末的20.8:42.7:36.5优化为2016年末的17.7:43: 39.3, 城镇新增就业中新业态从业人员占比接近一成。 今年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2.1万人, 同比增加3.45万人, 就业局势持续保持稳中有进良好态势。

  具体工作中, 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住了健全积极就业政策体系这一根本。 开展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试点、 全面落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制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扩面、提标、贴息等政策,持续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 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二是突出了创业带动就业这一重要途径。 组织实施全民创业行动计划, 组织开展 “创响江苏” 主题系列活动, 聚焦大学生、 留学回国人员、科研人员等 “六大群体”,鼓励更多 “草根创业”,培树更多 “精英创业”。近5年来,全省创业成功人数、 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年均增长分别达13.5%和15%。

  同时, 我们守住了重点群体就业这一底线, 把握好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这一关键。

  记者:请您再介绍一下江苏省近5年在人社领域改革方面的主要做法和体会。

  谭颖: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 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改革重点,狠抓推进落实, 出台改革文件100多个,推出改革成果80多项,一批重点改革举措相继落地, 一批体制机制难题得到有效破解, 为事业发展提供了新动能新活力。

  一是勇于争先抓落地。 在全国较早启动实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较早出台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意见, 按期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 较早出台职称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制定发布职业资格资质认定和涉企培训考证目录清单等,推动了一批标志性、牵引性改革落地见效。

  二是立足省情创特色。 助推富民增收出台全民创业行动、 职业技能提升 “两大行动计划”,创新建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防范、快查快处等 “五大机制”;助力创新发展研究提出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深化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等支持江苏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11条政策举措, 出台贯彻落实省委“26条人才新政”实施细则,为江苏人社改革增添了鲜明 “亮色”。

  三是试点先行探新路。扎实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并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任务,在苏州、南通、徐州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南京、镇江等6个先行先试地区探索建立适应公立医院特点的薪酬制度并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为面上改革提供了“江苏经验”。

  在接受采访的最后, 谭颖说,人社工作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 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它没有终点, 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 下一步, 江苏省人社部门将进一步强化 “四个意识”,对照新发展理念的要求、直面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挑战、 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更大力度地抓好人社领域的各项工作。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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