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三批江苏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
苏档发〔2015〕43号
各市档案局、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档案局《江苏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意见》(苏教基〔2011〕40号)以及《全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苏档规发〔2013〕1号)相关要求,拓展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社会服务功能,充分利用档案资源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省档案局、省教育厅联合开展了第三批江苏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创建工作。经各市档案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省档案局、省教育厅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验收,确定南京市档案馆等15家单位为第三批江苏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希望各基地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发挥档案的社会教育功能,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各地档案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密切配合,制定规划,科学引导,有序组织,共同推进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运行和发展,为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附件:第三批江苏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
江苏省档案局 江苏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6日
附件
第三批江苏省中小学
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
南京市档案馆
南京市高淳区档案馆
无锡市崇安区档案馆
无锡市滨湖区档案馆
无锡市新区档案馆
苏州工业园区档案馆
如皋市档案馆
海门市档案馆
南通市通州区档案馆
建湖县档案馆
东台市档案馆
句容市档案馆
丹阳市档案馆
扬中市档案馆
泰兴市档案馆
江苏省档案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