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溧阳:开启生态环境警示教育之旅

04.08.2016  10:37

  不久前,由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溧阳市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与正义网联合创建的溧阳市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基地正式揭牌。据悉,这是全国首家由检察机关牵头打造的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基地。

  是什么促成了基地的建成?事情还得从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说起。

  2011年下半年以来,张建新采用租赁、购买等手段,对溧阳市社渚镇村民的自留地进行非法开采,最大开采深度超过18米。2015年4月,经溧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张建新有期徒刑一年,并判其赔偿155万元修复费用。

  今年3月下旬,该院对此案进行回访时发现,张建新的刑事处罚虽然执行到位,但被其非法占用、破坏的农用地却出现异常状况——那个因非法取土而形成的18米深坑竟被大量生活垃圾一填了之,气味十分刺鼻。

  在该院督促下,3月28日,当地公安机关、环保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当场抓获毛继魁等8名涉案人员。

  经查,今年3月11日,江苏宜兴某公司与浙江湖州某镇政府签订了垃圾运输、处置协议。该公司为降低成本,并未按照协议约定方式对垃圾进行科学处置,而是通过刚刚刑满释放的张建新介绍,由毛继魁等人在深夜将5000余吨生活垃圾从湖州转运至溧阳市社渚镇,倾倒在被张建新破坏的农田耕地中掩埋。

  案件发生后,溧阳市检察院第一时间邀请环保专家参与对垃圾废物的采样检测。经检测,这些生活垃圾含无机氟化物,属危险废物。在该院的介入下,公安机关对这起非法倾倒垃圾案立案侦查,张建新、毛继魁等21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案引发了承办检察官的思考——对于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法院最后的判决大都是判刑和罚金,但被告人在判决下达之后大都难以兑现对环境的修复。

  为解决这一问题,溧阳市检察院经与该市法院沟通,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类案件“诉前生态恢复机制”,即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的时间节点规定为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提起公诉前,并将修复情况作为量刑的重要参考。

  溧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晓松介绍,为做到防患于未然,该院积极建言,在该院派驻天目湖景区检察室建造一个面向社会开放的环保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预防生态环境污染案件的发生。

  今年5月底,在溧阳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这个占地100多平方米的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基地破土动工。“生态保护刻不容缓”“涉案领域惩防重点”“以案释法警示启迪”“多措并举构筑防线”“生态护航我们在行动”五大区域,生动展示了近年来溧阳市党委和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果,为参观者提供了难忘的生态环境警示教育之旅。截至目前,该警示教育基地已经接待来自常州市委政法委、溧阳市人大、天目湖镇政府等部门的参观者11批次600余人。(杨波 袁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