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深挖损害国企“烂树” 夯实国企发展根基
今年8月8日,徐矿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志刚,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孙海,这两名正厅级干部因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11年。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企‘一把手’的贪腐行为,不仅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严重损害了企业的政治生态,给企业发展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蒋卓庆表示,必须出重拳、下猛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保持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
近两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态度鲜明,敢于亮剑,严肃查处吴志刚、孙海、孔新宁、王建华、唐国海等一批省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腐败案件,同时扎紧制度笼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自2016年底以来,全省国有企业“一把手”腐败案件共立案131件132人,移送司法机关97人。
“瞪大眼睛”发现问题
近日,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孔新宁涉嫌受贿超千万元被移送司法机关。孔新宁违纪违法行为“浮出水面”,正是源于省纪委监委在信访举报件中发现的线索。
“来信来访是发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主渠道。”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副主任陈璐表示,反映国有企业“一把手”的信访件一直是重点关注对象,每一个信访举报件都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决不放过一个疑点、一条线索。近两年来,省纪委共收到反映国企省管干部的信访举报327件次,涉及反映原任或现任“一把手”的194件次。
贪污境外工程款,中江集团公司下属机构财务管理混乱、资产状况不实,私设账外账……接到反映孔新宁相关问题的信件后,省纪委信访部门认真分析研判,查找蛛丝马迹,严格按照线索管理流程进行处置。虽然信件反映的问题比较笼统,但经过案件检查部门认真核查后,一些模糊的问题逐渐清晰,一些看似小问题背后的大毛病逐步显现,孔新宁存在的问题令人触目惊心。
经查,孔新宁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该集团公司部分管理人员游离于集团监管之外,大肆侵吞国有资产中饱私囊,违纪违法问题频发,企业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
在加强对信访举报线索严格甄别的同时,省纪委监委积极作为,强化日常执纪监督,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巡视机构、审计机关的协作联动机制,主动发现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形成发现问题线索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十三届省委已4轮巡视19家省属国有企业,向被巡视企业党委反馈问题725个,巡视机构向省纪委监委移交涉及企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31条。
重拳出击惩治腐败
7月27日,徐矿集团、中钢国际与土耳其一家公司正式签署运营和培训合作协议,对其所属煤矿进行工程承包,合同总金额超过7000万美元。据了解,这是徐矿集团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
而在去年以前的一段时间,拥有百年历史的徐矿集团却是另外一种模样,吴志刚、孙海二人沆瀣一气,共同腐败,把企业当作私人领地,任意侵占国有资产,大肆收受贿赂,企业内部管理遭到严重破坏,企业发展受到重大损害。去年4月、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省纪委分别对孙海、吴志刚进行组织审查。
“一家省属大型国有企业的‘一、二把手’因腐败被查处,彰显了我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铁腕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周广智表示。
经过调查发现,吴、孙二人的贪腐和奢靡程度令人震惊:违纪违法金额分别达800余万元、1200多万元,吴志刚收受贿赂最高一笔达100万元;孙海在升任集团副总经理后,每年受贿都在百万元以上。孙海还作风霸道,挥霍无度,物质待遇上与私营老板“看齐”“接轨”,乘坐飞机一定得是头等舱,住宾馆必须是五星级,为了显示派头,有时穿的高档西服还要专人提着、走到哪儿跟到哪儿,为了自己能够坐上总经理的位子,还指使某老板向吴志刚行贿。
“较于其他官员腐败案件,国企领导干部腐败行为更为隐匿,贪腐问题往往与经营活动相互交织,敛财手段更加复杂,办案难度较大。”办案人员介绍,为了查清吴志刚、孙海两人的违纪违法问题,由30多人组成的专案小组多次赶赴外省市开展外围调查取证,最终查明了吴、孙二人的犯罪事实。
上梁不正下梁歪。吴、孙二人带坏了一批企业管理人员,查处中发现,部分涉案人员把心思都放在了跑关系、谋私利上,甚至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省纪委监委坚持查系统、系统查,徐矿集团先后有48名处级干部被立案查处,168名科级以下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标本兼治堵塞漏洞
“对不起这么多年支持我的徐矿的干部职工,也对不起培养教育我的父母家人,对不起信任支持我的朋友。失去了自由,那是刻骨铭心的痛苦,撕心裂肺的感受!”去年底,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吴志刚一番痛彻心扉的忏悔,令人警醒。
用“极少数”警示“大多数”,这部由省纪委监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重点剖析了吴志刚、孙海以及江苏银行原党委书记王建华、汇鸿集团原董事长唐国海这4名省属国有企业“一把手”的堕落轨迹和违纪违法根源,让全省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国企党员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警钟长鸣。
“大量的案例不断证明,没有制度笼子的约束,监督一旦弱化和缺位,权力就会像脱缰的野马般肆无忌惮,滋生腐败。”省纪委监委法规研究室副主任杨芬说,把监督视角扩展到案件反映出的制度漏洞、监管盲点,着力做准做深做细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去年初,省纪委在深入剖析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基础上,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和法规制度中的薄弱环节,向省国资委党委下发监督意见,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抓实问题整改。省委巡视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执纪监督室强化监督合力,推动监督意见落实。
“针对省属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国资委党委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先后制定出台《省属国有企业风险管理应用指引》《省属国有企业境内(外)投资负面清单》等24项国资监管制度,从制度上堵塞监管漏洞。”省国资委党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国有企业腐败案件接连发生,企业内设纪检机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今年7月,省纪委监委根据《监察法》规定,探索开展派驻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试点,组建4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11家企业,进一步延伸日常监督触角,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省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行为的规范运行。
随着正风反腐的步步深入,多名违纪违法国企高管相继落马,一支守纪律、讲规矩的管理队伍正在建立起来,全省国有企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今年上半年,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942.51亿元,同比增长15.96%;上缴税费330.58亿元,同比增长18.4%。
本报记者 顾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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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