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深入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

06.11.2014  10:35

  作为经济大省,江苏财政部门近年来按照财政部“两依”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工作。省财政厅首创的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获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奖。

  “‘两依’示范点建设在我省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真正实现法治财政目标,任重而道远。”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顾岳良说,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没有完成时,永远都是进行时,不会停下脚步,哪怕只前进了一小步,都会走下去。

   打造一体化平台  强化预算管理

  预算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通过对政府如何取得收入、如何使用管理支出进行详细的法律规定,管住政府的“钱袋子”,进而将政府收入置于法律规范之下。

  作为江苏32个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之一,近年来,宜兴不断优化财政支出,强化预算管理。“尤其在严格部门预算方面我们出台了很多管理措施,部门预算一旦定下来后预算追加很难,要‘过五关斩六将’,要经过很多审核,我们预算控制得非常紧凑。”宜兴财政局局长陈雪峰说,“还重抓专项预算,比如三公经费控制方面,宜兴公车购置有严格预算,控制非常好,公车要购置要更新前必须有专门预算,没有的话那不行,就无法进入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宜兴从2011年就启动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了集“预算、计划、审核、支付、清算、监督、预算单位财务核算”于一体,联接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一体化平台系统”。

  依托预算执行一体化平台,宜兴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各类财政支出数据实现了实时共享,财政资金运行由“层层转”变为“直通车”,大幅减轻了财政业务工作量,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更进一步增强了财政的调控能力和保障能力。“原来在财政局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公安、教育等部门财务人员的身影,现在一般情况基本难得看到,在本单位就可以直接办理所有资金拨付环节。”宜兴财政局国资科科长卢泽新介绍道,平台有效解决了原先支出数据记录、查询的不完整性和不对称性问题。

  顾岳良表示,在标准化建设的指引下,财政内部管理改革不断深化。江苏财政全面推行了财政业务程序化、痕迹化管理,逐步构建了财政业务信息共享机制。预算编制不断规范、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不断健全,资金分配、管理、绩效、监督等方面不断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水平、财政收入质量和预算支出均衡性、时效性均显著提升。

   创新国资监管模式

  “依法筑牢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坚实堤坝是我们的第一要务,在展开有序监管的过程中,我们切实把好各个环节的财务审计关、法律审核关和风险控制关,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力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我们的监管底线。”宜兴财政局国企科科长许卫红说。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行为,宜兴结合实际,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管理办法,统一审批格式,统一实行公开招投标,统一合同文本,拍租收入统一上缴“国有资本收益专户”。经审批同意的国有资产出租及处置都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评估、进场交易,通过市场发现价格,其实就是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来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财政就是用数字说话,纳归管理后宜兴全市国有资产经营性出租面积10.82万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139元,比去年提高了40%,其中单项最高拍租溢价率达68%。

  陈雪峰介绍,宜兴财政局加快完善国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企业财务状况的动态管控和实时监控。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一步优化配置、科学运作,最大限度提升使用效益、拓展升值空间。其中,从无到有,构建了一系列规范的制度体系。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见》、《宜兴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宜兴市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等,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国有资产进一步加强统一规范管理,着力提升国资运营的竞争力、控制力和影响,并将管理的触角延伸到乡镇。

   力争2020年实现标准化示范点全覆盖

  宜兴财政的成功经验只是江苏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一个缩影,像宜兴这样的“两依”示范点,江苏共有32个。作为全国财政系统“两依”省级示范点,省财政厅在全面深入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体系建设方面,自我革命的力度空前———其评价指标从最初的200项逐年递减至95项。同时,明确将税收占比、预算支出进度、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和收入任务完成情况等财政主要业务工作纳入综合评定范围。

  截至目前,我省已有苏州、泰州、扬州、句容、建湖、宜兴等32个市县成为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地域涵盖苏南、苏中、苏北。“江苏法治财政建设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即培育更多的市县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力争到2020年实现县市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全覆盖。”顾岳良透露。

  为了体现考核的权威性,省财政厅只对连续三年获评先进单位的市县财政局授予示范点称号,而未获得过“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的财政局及其主要领导,不得参加全国和全省财政系统“双选”评选。

  顾岳良同时指出,面向未来,省财政厅还逐步将工作重心下移至乡镇,试点开展乡镇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申报验收、分片树点、以点带面的方式,推进培育乡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整体推进法治财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