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群众“遇事找法”成为江苏新常态

15.12.2015  08:37

  本报特约记者  张全连  本报记者  施为飞

  “以前遇到问题首先想到找关系、托熟人,甚至走后门。现在看来,还是找法律管用又省事!”12月11日上午,尹女士对镇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由衷赞叹道。

  今年7月30日,镇江某超市以难以经营为由,将在该超市上班的尹女士等126名员工解雇,但却拒绝支付工资及辞退补偿金。

  血汗钱拿不到,有人说“找政府”,有人说“堵马路”。听说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尹女士等人拨通了12348电话,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后,镇江市法援中心安排8名援助律师帮他们打赢了官司,拿到了共计200余万元的工资款和补偿金。

  这样“遇事找法”的故事每天都在江苏上演,已成常态。

  12月初,泰州市司法局联合中国泰州门户网及泰有趣、望海楼论坛等社会网站进行有奖法律服务情况问卷调查的数据显示,被调查对象遇到纠纷立即想到法律服务的占82.24%,选择在遇到重要问题才会想到的占比为17.84%,94.82%的群众肯定法律服务,认为法律服务不起作用的为“0”。对遇到难以解决的纠纷,寻求法律服务的占比达59.17%,远高于向政府部门求助的16.38%和向媒体曝光的15.5%,以及找关系解决的8.95%,江苏民众遇事找法成为新常态有实实在在的数据支撑。

  今年3月,省司法厅把“互联网+司法行政”列入民生发展重点,开通“法润江苏网”和“江苏网络普法联盟”,丰富“@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微博、微信服务内容,提高其影响力,推动“法润江苏微联盟”与12348公共服务平台互通。在此基础上,12348平台和市、县、乡三级实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动对接,构筑网上网下、整体联动服务网络,为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