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民生利好:新增就业不减 养老金再提高

22.01.2021  14:52

  在1月21日举行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江苏省人社厅厅长戴元湖公布了一系列民生利好。

  新增就业目标不减。新的一年,江苏将树立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发挥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延续实施企业稳岗返还、降低社保费率、以工代训补贴等惠企政策,稳定就业岗位,创造就业机会。

  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是就业的重中之重。江苏将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就业见习等计划,精心做好实名制调查和跟踪帮扶。全力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深入开展省际劳务协作,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支持农民工返乡入乡、就地就近、异地输出就业创业。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和待遇发放,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积极稳妥做好禁捕退捕渔民转产就业。稳定中西部低收入人口在苏就业,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丰富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功能,打造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直播招聘“三位一体”供需对接平台。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促进供需精准高效对接。今年江苏还将开展“技能提升质量年”活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推行订单式、套餐式等新型多元培训方式,依规开展以工代训,提升培训层次,提高培训质量,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

  江苏省人社厅最新统计显示,去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2.77万人,占全国的11.2%;城镇登记失业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3.2%、4.5%,均低于全国水平。

  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新的一年,江苏将进一步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强化兜底保障,防控基金风险,着力构建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成果,做好“中人”待遇计发工作。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和经办服务体系,提升工伤预防、康复水平,促进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试点平台从业人员参加职业伤害保险,健全参保登记常态化工作机制和精准扩面长效机制。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规范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稳健开展职业年金投资运营,持续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多渠道多层次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近年来,江苏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推动社保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20%下降到16%,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连年上调,社会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

  强化人才支撑创新发展。新的一年,江苏将进一步强化高端引领、技能支撑,通过实施万名博士后集聚计划,积极接收安排海外回流人才,实施江苏工匠培育工程、举办乡土人才技艺技能大赛,进一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推动“G42+”重点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三定向”改革落地见效。研究制定高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后的人事管理制度,健全考核奖励机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定向招聘工作。

  过去一年,江苏专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分别达884万人、455万人。新增46家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居全国第一。选拔国务院特贴专家106名、省突贡专家199名,新增留学回国人员超过1万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59万人次。

  力促劳动关系总体和谐。近年来,江苏累计建成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24家、示范园区106家,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去年,江苏全力推进工资支付管理、执法联动等长效机制落地,累计为5.95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4.89亿元。

  新的一年江苏将加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探索电子劳动合同信息平台应用。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扩展行业性三方组织,积极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作用,持续提升网上调解平台运行质效,促进争议依法及时化解。临近春节,江苏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加强问题排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记者 黄红芳)

  原标题:2021年江苏有这些民生利好——新增就业不减 养老金再提高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