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信访七日回复落到实处

25.03.2019  15:11

  新华报业网讯 “你写给我们的信已经收到了,今天来就是告知你,你的申诉我们已于3月15日受理了。”3月18日上午,泰兴市检察院检察官李湘带着书记员,在当地派出所民警和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辗转找到了20多公里外的申诉人老王家,告诉老王这个消息。

  76岁的老王激动地抓住李湘的手,连声道谢,并一再表示:“我是被冤枉的,希望检察机关能给我一个清白!”老王因不服泰兴市法院刑事判决,曾多次向法院申诉,前不久,又写信向泰兴市检察院刑事申诉,泰兴市检察院3月14日收到信件。因为联系信息不详,承办检察官李湘辗转通过派出所、村委会,终于在3月17日找到了老王家的具体地址。次日上午,李湘就带着书记员找到了老王家,告知申诉受理情况,了解案件具体细节,并现场做了笔录。

  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介绍,现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对群众来信,凡能联系上的,都能在七日内通过手机短信或书面回复写信人,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此前,省检察院专门制定了关于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工作的规定下发,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对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回复”。该规定明确全省各级检察院要确定专门人员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回复工作,依托“苏检e访通”平台,向来信人推送回复短信,不仅可以进行七日内的程序性回复,还可以就办理情况进行回复,形成了信访事项处理流程回复工作闭环。省、市检察院还充分发挥“苏检e访通”优势,开展网上巡查,对录入的每一件信访事项审查办理及回复情况进行倒查,随时掌握动态。省检察院每日对群众来信接收回复情况进行通报,确保七日回复规定落地见效。今年2月1日以来,全省共回复群众来信3794件,其中电话、短信等回复3178件,书面邮寄回复616件。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都在努力解决群众“申诉难”的问题,但有很多来信群众是“无名人氏”,有的来信既没有联系方式也没有具体地址,给检察机关的回复工作带来困难。2月1日以来,全省收到的来信中由于没有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回复的信件有335封。检察机关希望群众来信时能留下详细的通讯地址和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书写工整,以便检察机关能够及时回复。(特约记者卢志坚通讯员江典键陈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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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