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16.05.2016  09:30

  经省政府同意,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的第三届“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申报工作正式启动,2016年5月30日前,凡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专业技术人才可以在所在地省辖市人社局、发改委申报参加评选。第三届“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将产生10名获奖人员,每人奖励人民币30万元。

  特别贡献奖候选人推荐分为创业类和创新类两类。创业类是指在我省创(领)办服务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创新类是指在我省服务业企业工作的高层次技术或管理人才。凡被推荐的候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年龄55周岁以下,在我省服务业企业(集团)工作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职业道德,所在企业年服务业营业收入、利税、资产总额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近三年增幅较大,企业履行社会义务情况较好,企业和个人社会诚信度良好。创业类候选人必须为创(领)办服务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出资人,其创(领)办的服务业企业在前沿技术或高端产品领域取得重要突破,综合竞争实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创新类候选人必须在服务业企业关键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或经营管理方面创新能力突出,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

  已荣获过“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或3年内已获得人才类省级表彰的,不再参加申报。

  为深入实施服务业提速计划,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苏发〔2011〕18号)提出:“省政府设立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10名,给予每人一次性奖金30万元,并免征个人所得税”,旨在加强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自2012年起,我省组织开展 “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的评选工作,评选主要面向我省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服务外包、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人力资源、现代商贸、文化创意、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养老、旅游、体育、教育培训等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领域从事企业管理、产业技术研发、商业模式创新等工作,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领产业发展水平、增强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服务业领军人才和专业人才。评选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具体组织实施,经过组织推荐、初步遴选、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实地信息采集、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产生10名获奖人员,予以奖励。

  前两届评选共产生20名获奖人员,每届10名,包括苏宁云商张近东、省环科院吴海锁、常州恐龙园沈波、江苏高投张伟、江苏广电景志刚、省交科院王军华、无锡药明康德李革、焦点科技沈锦华、江苏澳洋顺昌陈锴、江苏爱涛文化周勇等我省服务业的杰出人才,他们个人业绩突出,社会贡献较大,所在企业发展速度较快,经济效益较好,服务品牌在省内乃至国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稿件来源:厅人才开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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