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最大规模“助考”案宣判 曾让作弊“有条不紊”
在2015年9月的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以下简称“一建考试”)中,一“作弊助考”犯罪团伙被警方当场抓获。此案中,参与作弊的考生有上百名。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强(化名)、王栋(化名)等27人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9个月缓刑1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时禁止被告人季某、李某等6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教育培训相关活动。
作弊“有条不紊地进行”
2015年上半年,一个一建考试作弊团伙开始在中国南、北、中部城市活动。从云南昆明、山东临沂和东营到安徽亳州等地,该团伙以“考试作弊包过”的承诺招收了不少考生。
有非法“助考”前科的何强是该团伙的牵头人。2015年2月,何强开了家名叫“南通百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网站,宣传其考试作弊犯罪经历,并声称在这里报名参加各类考试,会有很高的通过率。
为扩大招生范围,何强还通过QQ群发展了数十个下级代理,帮其组织招生。根据每个考场反作弊严密程度,每位考生被划分到不同收费档次,每门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其中VIP考生要掏数万元,因为作弊组织者称这些考生所在的考场非常特殊,相关人员几乎被全部“买通”了。
在外人看来,何强似乎十分神通广大——能突破考场巡考人员,获取试题;能逃过考场检查装置,传输答案;还拥有专门负责答题和编辑的“学术”团队,保证答案可靠性。
开考前,为了寻找一建考试的考题来源,他到湖北武汉与王栋(化名)取得联系,商定向其购买考试试题。王栋通过两层关系,找到了参与一建考试的一名巡考人员,负责提前向监考人员索要试题,并拍照传输。
为了筹措购买资金,他又与山东日照、江苏苏州的两个同伙策划集体出资购买试题。为了“保障答案质量”,他还与同伙专门商量组织“枪手”答题。其下线代理通过中介招收了20名在校建筑专业大学生,16名负责对获取的试卷进行解题,两名负责将答案处理、编排、分发。
此外,何强还找到专人,将网购的近200套米粒耳机和线圈,研发加工成为作弊使用的无线传输设备,并开发出可将文字转化为语音播报的App软件,使考生在作弊时可以收听由文字转化为语音播报的答案。
何强担心考前试题出意外,于是联系李瑞(化名),称可以提供一建考试答案,李瑞安排了包括自己在内的公司10名员工参加考试,并让公司员工汤华(化名)负责接收、传递何强提供的答案。李瑞向何强支付了两万元购买作弊设备,包括两部微型相机及一部配套传输手机。
购买的微型相机和手机是用来将考中试题拍摄发给汤华,汤华收到试卷后,与何强的答案进行对照编辑,再发送给参加考试的员工。
何强出售给李瑞的手机里,安装了“保险勘察系统”,将相机的TF存储卡插入手机,图片即自动上传到何强租用的服务器中,何强即可获得考中试卷。
2015年9月19日上午到下午,何强的团队顺利进行了一建考试两个科目的考试,一切似乎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涉案人员被判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2015年2月,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就已注意到何强的犯罪行为。
暗中观察近7个月后,2015年9月16日,一建考试开考前3天,南通市公安局抽调了100余名警力组成8个抓捕组,分赴湖北、山东、安徽等地开展工作。
据介绍,考虑到在第一科目开考后立即抓捕,很可能获取不到充分证据,但如果动手过晚,犯罪嫌疑人又会在所有科目结束后销毁相关工具和证据,专案组决定,在一建考试第三门科目开考后集中收网。
9月20日上午8时45分,警方统一开展抓捕行动,当场查扣了大量作弊器材和证据。
后经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江苏省国家保密工作局鉴定,现场收集到的证据与相关考试科目均具有同一性,且该试题、答案等在启用前为绝密级国家秘密。
到2015年12月7日,27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据了解,这是近年来全国侦办的第一起包含完整“助考”黑色产业利益链条的考试作弊案,也是江苏省侦办的最大规模“助考”案件。
值得关注的是,从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承办此案的法官介绍,此次立法首要处罚的是组织作弊,组织作弊指的是通过招募、雇佣、强迫、引诱等手段,安排、策划他人通过不公正的手段获取考试成绩。
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统一考试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的国家教育、执(职)业资格、国家公务员录用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等国家统一考试的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秘密。
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何强组织100余名考生通过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方式参加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牟利,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且其曾因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刑罚,依法认定为情节严重,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