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普通话普及率达近70%

14.09.2015  19:42
    中国江苏网9月14日讯(记者  蔡阳艳)今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主题为: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今天下午,全省召开深入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视频会议,副省长、省语委主任曹卫星出席并讲话。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后,我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13个省辖市、61个县(市、区)城区的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目前我省的普通话普及率已达近71%。     据了解,1997年1月6日,国务院第134次总理办公会议决定,每年9月第三周举办一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纲要(2012-2020年)》,提出了“到2020年,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汉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目标。《江苏省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意见》,也要求到2020年“全省城乡普通话基本普及,社会用语用字更加规范得体”。     曹卫星在对我省下一步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作时说,要坚持重心下移,扎实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县乡普及工作,积极搭建多样话、社会化、信息化的语言学习培训平台,努力满足不同人群的语言学习要求。同时大力开展语言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等喜闻乐见的群众活动,并充分挖掘地方语言文化资源,继续推进江苏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留住乡音乡愁。
    曹卫星还强调,目前法律已经明确,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分针政策,提高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增强全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切实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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