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救急难”工作全面启动
“‘鸡腿妈妈’事件引发的社会捐款令人感动,但‘救急难’工作需要更加公平化、合理化。”昨日,在省政府召开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救急难”工作的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就《指导意见》制定出台的有关情况作了介绍,并回应了前段时间发生在南京的“鸡腿妈妈”事件。
“救急难”一是救急一是救难
这次《指导意见》出台,究竟哪些人群符合“救急难”工作的相关条件呢?
侯学元介绍说,“救急难”工作就是建立主动发现、快速响应、及时救助机制,综合运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慈善救助等救助政策,为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居民家庭和个人提供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一个是突出急,有一定的突发性、紧迫性与不可预测性;一个是突出难,已经关系到了基本的生存问题。”侯学元特别提到,“这里指的困难,不是一般小难,而是遭遇了生存危机。”从这个角度讲,“鸡腿妈妈”和患病女儿还没有达到这个标准。
搭建平台解决信息不对称难题
今年5月底,南京玄武警方抓获一名被超市报案的小偷,一位妈妈在南京某超市为生病的女儿偷鸡腿。事件发生后,媒体进行了广泛的报道,不少网友以及社会救助机构在了解了这对母女的困难后,开始为她们捐款。对于此事,侯学元表示,不去评价偷鸡腿这个行为本身,但从之后社会力量对孩子妈妈的一系列捐助行动可以看出来,社会救助的力量源泉在民间。“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了相关报道,同病房的其他人因为没有得到媒体关注,就没有得到捐助。其实这就涉及了一个公平性与合理性的问题,需要政府去搭建一个平台,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从“鸡腿妈妈”事件展开去,侯学元也谈到了一些“救急难”实践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其中一大难点就是需要救助的群众和救助资源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部分困难群众未被发现,未能得到及时救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指导意见》强调要有效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社区民警、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作用,及时掌握困难群众底数和生存现状,加强动态跟踪。要求建立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报告协商、信息共享四项机制,形成困难群众动态监测、联动救助网络,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救助急难对象等。此外,《指导意见》还将突出解决政府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不畅的问题。
记者仲永
编辑: 吴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