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打出降企业杠杆率“组合拳”
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支持企业股权融资重点清算“僵尸企业”
新华报业网讯 过高的杠杆率往往会加重实体经济债务负担,造成潜在金融风险和债务风险不断集聚,因此,降低企业杠杆率也成为我国供给侧改革的重中之重。在昨天由江苏省政府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我省《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省发改委副主任王汉春表示,《实施意见》将在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下,引导全省降低企业杠杆率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以增强全省经济中长期发展的韧性。
据王汉春介绍,当前,我省直接融资发展态势良好,实体经济债务水平不高,风险总体可控。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4月份,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新增5196亿元,同比减少703.5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等贷款新增3237.5亿元,同比减少554.2亿元。去年,全省社会融资规模增量1.68万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比达28.98%,同比提高1.56个百分点。2016年末,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52.2%,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我省企业降杠杆工作也正有序推进。近年来,一批有较好发展前景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相继通过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主动优化负债结构,成功化解债务风险。如,长航油运通过现金回收、以股抵债和留债等组合方式,妥善化解了115亿元贷款风险;舜天船舶采用“破产重整+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化解了86亿元贷款风险,并于4月19日更名为“江苏国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复牌上市,实现了政府、社会、企业、债权人、股民、职工的多方共赢;南钢集团创新增量债转股模式,将南钢股份资产负债率由年初的80.19%下降至70.79%,完成全国首单民营企业债转股,开创了混合所有制企业债转股业务的先河。
据悉,此次《实施意见》也是继去年我省《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的实施意见》的进一步深化,共分为4大部分共26条。在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部分,主要突出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个重点,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每年完成15家左右国有控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产业链延伸和业务链拓展强强联合,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压减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退出低效产能,实现市场出清。
在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部分,则分别在政策层面和实施层面明确了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所需遵循的原则、各类实施机构作用和项目退出安排,支持多类型实施机构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实施机构市场化筹集债转股所需资金,多渠道、多方式实现股权市场化退出。
在积极发展股权融资方面,明确提出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加大对初创期创新创业企业的投资力度,到2020年,力争全省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资金规模超过6000亿元,90%以上的拟上市公司存在创投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入股,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超过550家,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挂牌企业超过2000家,江苏股交中心挂牌企业2000家。
在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方面,强调支持和保护企业依法破产,通过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效率,重点加快“僵尸企业”破产清算退出;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以及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等方面,重在激发各类企业自发降杠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各类金融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创造有利于降杠杆的政策和舆论环境。
此外,《实施意见》还分别从财税支持政策、产业升级配套政策、市场服务功能、诚信体系建设、妥善安置职工以及风险防范等六个方面,具体阐明了政府部门落实国家降杠杆扶持政策的要求,并在权限内探索出台细化政策的方向。《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建立我省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江苏经济报记者陈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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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