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成立首支专业环保警察队伍
减少执法阻力,积极应对不断增加的环境案件
宿迁市公安局不久前得到了宿迁市设置环境保护警察支队(环境保护分局)的编制批复。这意味着,江苏省首支专业的环保警察队伍即将投入战斗。一些江苏省一线环境执法人员呼吁,设立环保警察专职化制度,提高环境执法部门的职能服务水平,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
新《环保法》实施,催生涉环案件激增
1月13日,常熟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大义管理区东联村向阳路边的废弃鱼塘填埋场,违法倾倒工业污泥。
接报后,环境执法人员赴现场,查获两辆装载20余吨工业污泥的货车。1月20日下午,执法人员对停放在小山停车场的两辆涉案车辆进行查封、扣押。由于产废企业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位于无锡新区,常熟市环保局调查搜集证据之后将案件移交至当地环保部门处理。无锡方面的回函称,拟追究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两辆违法倾倒工业污泥的货车被常熟市环保部门贴上了“封条”。
“能够顺利查扣这两辆涉案车辆,得益于常熟市警方派驻在常熟环保局的一位民警全力协助。”常熟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长刘玮坦言,新《环保法》实施后,环境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如果有一支既专业又专职警察队伍参与处理环境违法案件,那对环境执法来说无疑是如虎添翼。
据了解,早在2013年8月,苏州市公安局就在江苏省率先成立“环境与食品药品警察支队筹备组”。常熟市警方目前对接环保部门的这位警察,隶属于常熟市治安大队下设的侦办“环食药”案件的一个部门。
为适应日趋增多的涉环案件,江苏省多地警方在治安部门中下设了处理涉及“环食药”案件的民警,并派出民警进驻环保局设立警务室,实行行政和刑事联合执法、联合办案。
“新《环保法》实施后,很多案件都亟待处理。警方派驻的民警都是治安警方部门调配出来的。面对数量激增的涉环案件,警方派出的力量就显得捉襟见肘了。”一位江苏一线的环境执法人员如是说。
设置专职“环警”,有利于行政与刑事执法无缝对接
近日,宿迁市公安局得到了宿迁市设置环境保护警察支队(环境保护分局)的编制批复。这意味着,江苏省有了首支专业处置涉环案件的警察队伍。
宿迁市在江苏省率先组建环保警察队伍,这让一些江苏省环境执法人员看到了希望。据宿迁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姜传伟透露,部门初建,支队长和政委就去外省调研学习取经去了。用不了多少时间,一个成建制的环保专业警察队伍,将自上而下分级组建,协助环境执法人员有力打击涉环犯罪活动。
“让环境违法行为入刑,这对环境监察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宿迁市环保宣教中心主任李培忠曾经在环境监察部门工作多年。他说,新《环保法》实施,对多年来没有刑事执法权的环境监察人员带来了挑战。新《环保法》实施前,环境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偷排危险废物行为,就处以行政处罚。现在如果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就需要具体鉴定。在取证、摄像、口供、笔录等方面,执法人员需严格依照程序。
李培忠说,环保警察可以对环保行政部门职权之外的、破坏环境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这是对环保行政部门职权的有效弥补,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有效改变了以往“以罚代法”敷衍了事的处理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和提高环境违法成本。此外,环保警察的设立,还可以减少环境执法阻力。
江苏省善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斌认为,环保警察理念的提出,是对环保部门职权空白的有效弥补。专业环保警察队伍出现,有利于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韩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