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纳入考核
未来5年,江苏市、县(市、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成率达100%;公民普遍了解法律救济途径和程序,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知晓率、满意率达90%以上……8月23日上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公布了江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会上,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回顾了“六五”普法所取得的成绩,并通报了“七五”普法规划的相关内容及目标。柳厅长指出,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居于全国领先行列、全社会法治信仰不断提升,是今后五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的目标定位。
成效:“六五”普法社会满意率上升7个点
交汇点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在“六五”普法中,江苏全省紧扣“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居于全国领先行列”战略目标,以宪法为核心开展法律法规传播,推动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目前,“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已圆满完成,社会法治化水平也明显提高。
数据显示,“六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社会满意率由“五五”普法期间的86.3%上升至目前的93.51%,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的满意率达98.3%。全国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江苏5个设区市、14个县(市、区)被表彰为先进地区,比例为全国最高。常熟市还获得全国唯一的普法先进县(市、区)“六连冠”荣誉。
规划:首次提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为使法治宣传教育渗入到社会每一个角落,“七五”普法规划首次提出全面推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及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据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介绍,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是推动国家机关在宪法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重要职责的有效举措。接下来,将采取三项刚性措施予以推动落实。第一步,梳理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将现行法律与执行实施机关一一对应,对责任单位普法活动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考评,解决“谁来普”“普什么”“何时普”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利用举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形成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接下来落实监督考评,省法宣办、省司法厅将运用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管理系统,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的日常绩效管理,并每年定期组织考核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最后是落实责任结果。下半年将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把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以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落地生根。
目标: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全国领先
交汇点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该普法规划除首次提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外,还首次提出广泛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充分发挥家庭在普法工作中的“毛细血管”作用;首次提出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在全省培育20个以上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媒体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首次提出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及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置专门法治课,并完善相关教材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出台配套政策文件,以明确各项工作措施的刚性要求,确保规划落细落小落实。”柳玉祥厅长会上强调,未来5年,要进一步推进法治教育覆盖提质增效,确保市、县(市、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成率实现100%,公民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知晓率、满意率实现90%以上,江苏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居于全国领先地位。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纪树霞
编辑:盛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