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对环境违法零容忍 官方通报6起案件查处

31.01.2016  09:08

  中新网南京1月30日电 (记者 崔佳明)30日,江苏省环保厅通过官网对外公布6起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显示出该省对环境违法持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坚决严查严处环境违法行为。

  江苏省环保厅通报称,近期,省环保厅对环保部交办的信访案件处理情况进行了梳理,对相关问题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调度,现将6起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江苏双山集团和九阳生物制药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2015年8月,群众向环保部举报,反映江苏双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山集团”)和江苏九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阳生物”)灰尘、异味和噪声扰民等环境问题。9月22日,省环保厅会同盐城市、射阳县环保局现场调查。

    (一)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

  1、双山集团:(1)“退城进区”节能降耗改造工程项目(年产36000吨棉纱、3600万米坯布项目)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未按环评要求在织布车间设置布袋除尘器和配套建设15m高排气筒。

  2、九阳生物:现场检查时,一期项目(夫西地酸)废气处理设施(丙酮提炼塔、乙醇提炼塔及喷淋塔)未运行。

   (二)处理和整改情况

  10月27日,射阳县环保局分别对双山集团和九阳生物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射环罚字201531号、32号),责令双山集团“退城进区”节能降耗改造工程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建设相应的废气治理设施,并处罚款2万元(已执行到位);责令九阳生物立即恢复配套的尾气吸收装置运行,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并处罚款2万元(已执行到位)。

  目前,双山集团“退城进区”节能降耗改造工程项目后评价正在报批中。

   (三)下一步措施

  由射阳县环保局加强对双山集团、九阳生物日常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双山集团“退城进区”节能降耗改造工程项目未取得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