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实践】转危为安 让困难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江苏农村危房改造的生动实践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支持农村经济困难、住房危险的农户建设基本安全住房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是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事关农村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江苏自2012年首次被纳入全国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范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领导下,通过各级相关部门和广大干群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到2016年10月底,累计完成15.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在帮助各地农户实现安居梦的同时,江苏努力提升乡村活力,映射出了一幅幅百姓富裕、生活幸福的生动画面。2015年,江苏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绩效考核排名中位列第一。
严格认定程序,把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
2014年9月2日,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双墩村70岁的低保户老人张顾奎在村里的危房改造申请表上填写了自己基本信息,并一字一画地写上:“本人家住十总镇双墩村24组,家庭人口1人,平房两间,现因平房年久失修成危房,特申请重建新房两间。”如今,老人已经住上了敞亮的新房。“感谢党的惠民政策,感谢镇村干部,让我住上了这么好的房子,再也不怕刮风下雨了。”老人感激地说。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江苏认真贯彻国家三部委要求,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危房危险等级进行确认,县级民政、残联、扶贫办等部门对贫困对象进行确认,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本人申请—村民小组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张榜公示—县级审批—张榜公示”程序,让危房改造工作从一开始就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实行阳光操作,切实把“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纳入改造范围。
以南通市通州区为例,如果类似张顾奎的农户想申请危房改造,需先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现居住地一致的户籍及收入证明、住房危险程度照片及有户主签字的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
双墩村村委会在收到农户的危房改造申请后,须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农户,填写《江苏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上报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十总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区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最后,由通州区政府对镇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的鉴定意见,核定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至此,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名单最终确定。
为避免各地在申报审批环节出现疏漏,江苏建立了一户一档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农户纸质档案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同时指导督促各地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由县级管理部门派专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录入相关工作,省、市管理部门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进行审核与抽验。
严抓质量安全,让百姓住得安心
在启东市吕四港镇一户李姓农户家,施工现场如火如荼,据介绍,该户原为空斗墙,墙面破损严重,屋顶为水泥横料且漏雨,无法进行修缮,拟在原址重建。在确定其改造类型后,镇建设部门及村委会督促该户选择有资质的民建施工队伍对其房屋进行改造,并签订好施工合同,明确安全质量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建筑工匠对农户自购建筑材料给予建议,必须符合最低抗震要求。在施工过程中,镇村两级还派专人到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察与监督工作,督促施工队伍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主要结构和部件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凡发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限期进行整改。最后,由启东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会同镇建设部门工作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相关质量安全责任,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江苏历年来对危房改造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高度重视,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江苏十分注重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房各环节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各地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的《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房,对施工质量、主体结构等关键部位逐一检查,发现不符合建房质量和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农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将质量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技术培训和管理,提升干部对政策的把握能力和工匠的业务能力,切实保障改造农房质量达到农村住房安全要求。
每年,江苏还举办农村危房改造培训班,组织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处处长、相关县(市、区)村镇建设分管局长、科长和部分乡镇负责人参加培训,邀请住房城乡建设部领导和专家讲解农村危房建设管理相关政策。
积极配套监管,让钱“有迹可循”
冬日,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新集社区66岁村民康学林在自家屋前晒着太阳。一层平房,两室一厅,尖顶,面积不大,却足够两人居住,
“老房子是1981年建的,墙体倾斜,屋顶渗漏,想换个新房子又没有能力。”康学林患有胃癌,老伴儿有关节炎,都丧失了劳动能力,聊起自家的房子,他有些激动,“翻建共花费了近6万元,政府补助了2.1万元,真是帮了我们大忙!”
康学林的2.1万元补助,都是从哪儿来的?
据了解,2015年,按照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江苏结合省情,确定了分档补助标准。即翻建新建每户补助:苏北地区1.2万元、苏中地区1.1万元、苏南地区1万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苏北地区6000元、苏中地区6500元、苏南地区7000元。
“现在,建材成本和人工成本相对较高,部分特困户平均年纯收入只有几千元,自筹资金有限让少数特困户放弃了指标。”南京市建委村镇处处长王飞说,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约每户1万元,建设资金缺口大。
为此,南京市、区两级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村危房改造进行了配套补贴。以康学林所在的南京市六合区为例,市级补助翻新6000元、区级补助5000元,加上中央和省级补助,共2.1万元,保证了近一半的改造资金。
海门市在确保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的前提下给予地方配套资金。翻建新建五保户、低保户每户上浮不低于中央补助标准的60%,维修加固上浮则不高于中央补助标准的50%;其他困难户翻建新建每户上浮不低于中央补助标准的50%,维修加固上浮则每户上浮不高于中央补助标准的20%。
如东县长沙镇在实施危房改造时为减轻改造户负担,实行了政府补贴兜底政策:对于新建户,农户只需要承担总费用的10%;对于维修户,农户只需要承担总费用的8%,其他费用除了享受中央和省级危房改造专项补贴,剩余部分全部由长沙镇政府承担。2015年,长沙镇危房改造共投资142.9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补助38.7万元、镇级共补助90.8万元、农户自筹13.4万元。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中央及省级财政共投入15.1亿元,专项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补助。2016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共拨付2.3亿元补助资金用于1.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加上市、县、镇地方配套资金,投入巨大。
补助资金数额如此庞大,如何才能确保这些钱“用在刀刃上”?在资金监管方面,江苏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督促指导各地通过一卡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每年年底,区财政将补助资金统一打到街道涉农账户,再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据南京市六合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科科长顾平介绍,资金拨付前及拨付后都会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材料也会拍照留档。以前有些农户在领到补助后就不再用于改善房屋质量,而是去消费甚至是赌博,违背了使用原则,所以补助一般在房子建好验收后下发。
除了自家美,村里的风光更美
在新沂市邵店镇朱圩村,一排排崭新的农舍与周围的乡村风貌相得益彰,农舍、道路、树木、路灯等基础设施自然地融为一体。六组村民王裕奎自豪地说:“现在不仅房子新了,村里的环境也比以前好多了,村里还发展了乡村旅游业,好多老邻居都开起了农家乐,生活越来越好了!”
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发展,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经济适用、确保公正”的原则,邵店镇自2012年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5年全镇205户困难户有了温暖的新家。
该镇在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基础上,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出发,把农村危房改造与美丽乡村建设及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相结合,同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体系建设,注重开展传统村落保护,污水、垃圾站及特色民居改造、特色产业导入等工作,打造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优良的美丽乡村。
据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处长韩秀金介绍,江苏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村庄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探索改善困难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与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塑造乡村特色风貌相结合的机制,类似新沂市邵店镇这样的地方还有很多。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江苏安排31.94亿元资金用于村庄环境整治,并将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向实施危房改造的村庄重点倾斜。江苏在对农村危房进行改造的同时,以普遍改善村庄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大力整治村庄环境,推进村庄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提升村庄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危房改造的社会效益。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联合财政厅、农村综改办每年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结合危房改造,提升村庄基础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改善村容村貌,扎实推进江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工作中,江苏坚持就地就近安置优先,注重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并结合江苏新一轮镇村规划布局优化调整,引导新建农户向规划布点村庄适度集中。”据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大威介绍,江苏还组织编制了农村危房改造设计图集,引导农民按图集建房,彰显地方民居文化特色,并注重与产业发展和乡村旅游相结合,带动产业结构调整,拓宽农民收入渠道,实现农民增产增收。
王璇 童心
2016年11月28日《中国建设报》3版
【十三五】期间,江苏这样做——
■ 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015 年底, 江苏对全省农村危房存量情况进行再次摸底, 经确认,除已实施危房改造的14.3 万户外,仍有农村危房户约10 万户,其中符合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共约8.6 万户。据此,江苏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制订江苏“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计划,确定在“十三五”期间每年完成1.5~2.0 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确保2020 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完成。
■ 加强过程监管
江苏将督促各地严格过程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首先,严格认定补助对象,指导各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认定程序,实行由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各审查环节结果都要进行公示;其次,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指导地方各级尤其是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乡镇建管机构组织技术力量,加强现场质量安全巡察指导和监督;最后,规范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督促指导各地通过一卡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加强业务培训指导
指导各地加强对乡镇建管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注重村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基本知识的宣传,强化对承揽农村危房改造的建筑工匠的业务培训及监督管理。
■ 加大督察推进力度
严格落实县(市、区) 政府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的第一责任主体,指导各县(市、区)按照国家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督促危房改造户合理安排工期,及时动工、尽快竣工,并尽早组织验收,确保每年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当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省相关部门将组织不定期督察,对任务进度慢的单位进行通报。
高峰 王璇
2016年11月28日《中国建设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