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实践】建筑垃圾“点石成金”

30.03.2016  18:51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城市交通、能源、供排水、供热、污水、垃圾等基础设施,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进行规划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实现废旧资源循环利用的良好方式,也是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十二五”期间,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在江苏已经有了鲜活的探索尝试。

困局:垃圾成堆再生利用刻不容缓

随着城乡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垃圾数量激增。据了解,我国建筑垃圾占城市垃圾总量的三到四成。经粗略统计,每万平方米建筑施工将产生500吨至600吨建筑垃圾,每万平方米老旧建筑拆除将产生7000吨至1.2万吨建筑垃圾。据估计,到2020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300亿平方米,产生的建筑垃圾总量将接近18亿吨。而目前,江苏已全面禁止开山采石,由此一来,新建建筑所需要的混凝土及砂浆等原材料将产生巨大缺口,再生混凝土和再生砂浆的循环利用显得尤为迫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已经刻不容缓。

然而,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我国处理建筑垃圾的方式仍主要为传统的填埋与露天堆放,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并容易产生环境问题。同时,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仍没有形成有效的产业化模式,缺乏相应的行业标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企业数量不多。据了解,全国当前仅有20多家专业企业从事建筑垃圾再利用行业,主要生产建筑垃圾再生砖,利用率不到5%。而在发达国家,建筑垃圾利用率普遍在90%以上,日本、韩国则高达97%。

推进:规范有序探索道路逐步明晰

工作开展伊始,江苏就确立了“近期大分流、远期细分流”的工作思路。《江苏省“十二五”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提出,要变垃圾被动消纳处理为资源化利用,减少末端处理压力。优先对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农副产品市场有机垃圾、有害垃圾等进行分类收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也明确要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绿色建筑示范市、县(市、区)的申请创建地区政府应研究建立包括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在内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两项文件均明确把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进行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和处置,对指导全省推进实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等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

针对各地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江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该省于2014年印发了《江苏省建筑垃圾处理规划编制纲要(试行)》,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将建筑垃圾处理规划纳入到城市管理发展规划中,并在城市详细规划中落实相关用地,引领建筑垃圾从传统的消纳填埋向资源化利用发展,引导行业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资源化的轨道。

此外,江苏大力推动各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2013年以来,该省常州、苏州、扬州、南通等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陆续建成投运,单个项目的处理规模基本都在100万吨/年,生产的产品主要是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市政用道板砖和砌块等。建筑垃圾通过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规范处置和利用,最终转化成各类再生建材产品。这些设施的建成,为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现状:方兴未艾星星之火可燎原

目前,江苏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已经开展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与尝试。

早在2003年,南京在全国率先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但是由于缺少政策的扶持推动,无法打通再生混凝土、砂浆、砌块等后端应用市场,加上资金瓶颈,南京的这一尝试遗憾告终。不过其后,南京又有一批企业展开相关探索,目前已有多家企业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每年可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约500万吨。”江苏省城市管理局调研员夏明说。

苏州市已着手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信息网络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做好技术交流和信息服务,引导企业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水平。2015年10月,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通过验收,项目占地114亩,年处置建筑垃圾100万吨。

夏明介绍,作为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仍是新课题。“十三五”期间,江苏将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和循环低碳的要求,着力构建符合江苏新型城镇化特点的环境卫生体系新模式。全省将按照建筑垃圾处置资源化、利用规模化原则,继续探索建立资源化处置基地与施工现场原位处理相结合的资源化利用方式;着力推进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努力打通下游应用市场产业链,拓展品种、提高产能。与此同时,还将会同省经信委等相关部门,制订完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健全科技进步、市场化发展机制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机制,逐步拓展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市场,推动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产业链形成,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王璇 高峰

2016年3月28日《中国建设报》专题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