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实现监管场所巡回检察“全覆盖”
省检察院12月22日发布数据,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整治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中的制度优势,共开展巡回检察170次,其中,监狱巡回检察29次,看守所巡回检察85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56次。在巡回检察中,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发现立案监督线索38件。全省2个监狱巡回检察案例编入最高检《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手册》,1个看守所巡回检察案例入选最高检巡回检察参考案例。
巡回检察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一项重大创新,对于保障监管场所秩序稳定、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省检察院先后组成4批共25个巡回检察组,对21个监狱、4个看守所开展跨市交叉巡回检察,抽调检察人员300余名,参与人数超过全省刑事执行检察条线总人数的一半。各市同步对属地监管场所开展常规巡回检察,并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实现了年内对26个监狱和81个看守所巡回检察“全覆盖”、监内和监外巡回检察“全覆盖”、13个设区市检察院参与巡回检察“全覆盖”。
每个跨市交叉巡回检察组,以一个设区市检察机关为主,抽调其他地区检察人员参与,整合各地骨干力量,形成跨区联动工作合力。巡回检察组与被巡地检察院密切配合,在处置收到的3000余份控告举报申诉材料、调查核实摸排到的36条案件线索等工作中通力合作,有效提升巡回检察工作质效。10个设区市检察院既参加了巡回检察,又作为被巡地做好与巡回检察组的衔接配合工作。
检察机关注重把发现违规违法“减假暂”、严重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等问题,以及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作为巡回检察的重中之重,突出监督刚性。在交叉巡回检察中,共发现涉及刑罚变更执行的职务犯罪线索20余件,经省检察院批准,已对5名监管民警以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罪立案侦查。(记者 卢晓琳)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