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实施十年江豚保护计划

27.12.2015  11:52

  记者从省海洋与渔业局获悉,近日,省政府批准实施《江苏省长江江豚保护行动计划(2016—2025年)》,力争在未来10年内使我省江段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恢复和保护,长江江豚栖息地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江豚种群数量基本稳定。


  长江江豚是我国特有的珍稀鲸类物种,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将其列入极度濒危物种,国家要求按照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保护。我省长江江段是江豚的重要分布区之一,2012年调查显示,长江中下游干流江豚数量约500头,其中我省江段约40—50头。2006年至2012年间,长江江豚数量年下降率达13%。省政府分别于2003年、2014年,在镇江、南京设立江豚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144平方公里。同时,还先后建立5个国家级长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维护长江水生生物种群安全。


  根据此次批准实施的江豚保护行动计划,我省将开展水生态环境及江豚等水生生物调查,建设江豚等水生动物监视救护站,推动长江捕捞渔民整体退渔,推进江豚迁地保护规划和建设,建立江豚保护专项基金,加大江豚人工繁育技术攻关力度,有效遏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