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完成长江干流及保护区退捕任务
记者从省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获悉,10月11日,随着太湖最后2艘保护区渔船退出,长江干流及保护区7392艘渔船、14887名渔民全部退捕上岸,标志着我省已完成长江干流及保护区退捕任务,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决策部署,把长江禁渔打造成“长江大保护”的历史性、标志性工程,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长江禁捕退捕涉及我省34个国家、省级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长江干流江苏段、通江河湖。江苏作为水网密集、河湖众多的地区,退捕渔船总量多、涉及渔民多,涉及面较广、工作难度大。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长江禁捕退捕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作为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约束性任务,纳入河长制考核体系,落细落实工作责任。
在渔民安置保障上,江苏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应转尽转、应帮尽帮”“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救尽救、应助尽助”,参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对退捕渔民进行安置,出台了社会保险、失业登记、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渔民上岸等社保政策,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渔民百分之百参保登记、百分之百参保缴费、百分之百落实社保待遇。在渔民转产就业上,我省通过发展渔业产业、引导转产就业、落实富民创业政策、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定向招聘、提供公益岗位等措施,多渠道推进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切实消除“零就业”家庭。
为全面落实国家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部署,切实保证长江禁渔成效,确保实现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四无”和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四清”硬任务,我省将通过两年时间完成对水生生物保护区所涉湖泊其他水域全面退捕,加快生计渔业向生态渔业的转变,坚决打赢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攻坚战。 (丁蔚文)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