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措并举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24.08.2016  18:33

      23日,记者从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近日印发。《意见》结合江苏实际,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今年4月至7月,江苏省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联合开展了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江苏共有留守儿童24.2万人,占农村户籍儿童2.9%。2014年,江苏便出台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将孤儿、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等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纳入保护范围。目前,江苏困境儿童保障总体水平处于全国前列。

      《意见》针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强调了完善服务体系、健全工作机制、着力减少留守儿童现象三个方面重点任务。

      《意见》提出,建立完善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关爱的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工作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健全预警排查机制、强制报告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评估帮扶机制、干预监护机制等。此外,《意见》强调,要加强源头治理,通过引导农村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推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市民化及随迁子女就地入学等措施,从源头减少农村儿童留守现象。

      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表示,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到2020年,江苏全省将实现关爱保护儿童的法律意识明显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现象明显减少,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全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法律法规和保障机制更加完善。